网约车是新时代人们出行的一个好的选择,网络约车因为价格便宜,信息论快捷,受到乘客的青睐,国家也在出台政策进行规制。
但长期以来网约车没有管理也是被人们所诟病的,所以相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那么,交通部网约车新规要点解读是怎样的呢?
一是关于网约车车辆登记性质问题。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
二是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暂行办法》提到,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
去年的征集意见中,涉及该问题的30%观点认为,经营者与司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司机合法权益。
但70%观点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考虑到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影响一些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以适应网约车专兼职从业的要求。
三是关于优化许可程序问题。对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既满足了网约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适应了互联网跨区域服务的特点。
四是关于信息安全保护问题。从多个方面规定了信息安全保护,如规定了网约车乘客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知情权等。
今年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官员曾表示,出租车服务已经实现了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初步的想法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即线上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后,可全网通行,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地方只需要进行网约车车辆以及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即可。
“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的模式推行后,《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在各市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表述或将修改。
网约车新规目的是规范发展网约车,确保乘客的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的选择,减少打车难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
最后,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因此,新规出台对于多方共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